为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,以农业科技企业引领乡村发展,大力推动西安高新区农业科技创新,助力特色农业发展,鼓励农业科技企业更好的服务辖区农业发展,促进乡村振兴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,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。
一、支持范围
对西安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备案登记且税务关系、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,具有农业核心技术、从事农产品研发、试验示范、标准化生产技术及推广的农业科技型企业以及农业科技示范、推广、销售区域农产品的农业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家庭农场予以政策支持。
二、支持政策
(一)企业认定奖补。对从事农业科技研发、农业新品种选育、推广,具有独立的农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独立的品种选育成果,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家庭农场、种植户纳入成果转化体系,经区级认定为农业科技型企业,并授予农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农业企业,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
(二)企业信贷奖补。经区级认定的农业科技型企业由农业贷款担保公司承担担保信贷,给予一个年度的全额贷款贴息,以申请年度支付利息单据为依据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贷款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,同一个主体只能享受一次贴息。贴息资金必须用于企业的研发生产和扩大种植再生产。
(三)核心技术奖补。对获得国家级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,纳入西安高新区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奖励;对新选育的农业新品种取得省级、国家品种认定的新品种,每个品种奖补5万元;对成功取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授予与农业相关的专利,每项专利奖补3000元。
(四)技术推广奖补。对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并重点培育的种子、种苗基地,每个奖补3万元;对成功实施并通过验收的省级、市级农业科技示范、推广、研发项目,每项奖补5万元;对农业科技型企业自主选育的花卉、葡萄、猕猴桃等农业新品种并配套新技术推广到区域内种植的,每亩一次性补贴1000元。
(五)技术服务奖补。对农业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指导服务区域内种植户大于30亩以上基地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指导,每年每亩补贴50元。
本政策由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限2年。